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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度 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文职院〔2021〕54 号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13111次

各院(部)、处(室、委、馆)、中心:

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十四五”全面开启的关键之年,也是学院发展里程碑、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科研助推学院内涵式发展,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并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院教师、教材、教法的建设和改革,以研究回答本单位、本领域、本专业在职业教育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问题与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更好引领推动学院加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育人体系建设的提质赋能,全力打造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生态,促进民办高职教育健康发展,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一)本次课题申报可根据《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1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一)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课题要聚焦学院教师、教材、教法的建设和改革,以研究回答本院校、本领域、本专业在职业教育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问题与应用研究为主攻方向,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性、适用创新性,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四)本次课题申报类别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和辅导员专项,请申报人明确填写申报类别。

(五)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科研课题立项总数预计30项左右。重点课题、青年专项和辅导员专项各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15%。

(六)本次课题申报为校级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其他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时间自立项通知日算起。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下同)基本条件为学院全职在岗在编教职员工。各类别课题申报人资格还需参照各类别课题要求。

(二)课题要求以团队形式开展研究。鼓励组成合理的课题学术梯队,鼓励组成跨校(企、事业合作单位)、跨院(部、处、室、馆、委、中心),鼓励吸收有实际工作经验或行业翘楚参加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不多于5人,校外企、事业合作单位等成员不得多于2人。

(三)课题实行申报人的负责人制度。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中起主导作用,课题组成员应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具体工作。课题负责人只可担任本级课题一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四)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主动接受学院科研主管部门管理,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请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青年专项申请人,职称不限,但需入职满一年,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辅导员课题申请人,职称不限,但需入职满一年。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1.在研院级各类课题负责人;

2.所主持的各级各类课题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课题申报指南、《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自2021年10月15日开始受理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在2021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二)和《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三)。

(四)在2021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电子文档(word版本)以“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1年度科研课题+“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wxxykyc@163.com,同时将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各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学院科研处。大邑校区办公楼204(李云兰:18782152001集团短号62001);大英实践教学基地2号教学楼308(周开银:18382466260集团短号62600)。

(四)科研处将在2021年12月30日前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完成课题评审,发布立项公示和立项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院(部、处、室、委、馆、中心)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各申报人所在院(部、处、室、委、馆、中心)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课题实施过程中如研究方案有重大修改、到期不能完成课题者、因故终止等情况,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四),由科研处审查备案后按审查意见执行。

(五)课题研究成果内容与立项内容一致,由课题负责人完成或主持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六)重点课题应在学院学报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 篇或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1 篇;一般课题、青年专项和辅导员专项课题应在学院学报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七)课题研究成果均以发表于国家新闻行政出版部门承认的正式期刊或由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著作为准。课题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该论文系“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的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八)课题结题及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

  

附件:

1.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21年度科研课题选题方向

2.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报书

3.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docx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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