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作用,四川省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组织开展2025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研究专项课题示范引导作用,更好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
二、申报方向
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以及教育评价专业化建设、教育评价改革及综合改革新情况、新问题及有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等,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
三、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推荐数量
各高校推荐申报的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4.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后,按规定申请结题鉴定。
5.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项目,且已承担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2024年度专项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6.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7.学校科研处将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对申报材料须符合要求,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等情形,不予推荐。
8.本次专项课题的资助经费须,经成果鉴定且鉴定结果为“优秀”后给予一次性后期资助,用于深化研究、成果推广等。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18:00截止。申请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课题申报书》(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课题申报情况表》(附件4)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部门审核后提交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wxxykyc@163.com,电子档命名格式为:部门+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后,择优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云兰
联系方式:18782152001(62001)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成都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
遂宁校区2教学楼313办公室
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