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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处 关于开具 2025 年度上半年职称评审科研成果 证明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00:00:00   来源:科研处   查看:3620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处 关于开具 2025 年度上半年职称评审科研成果 证明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成果级别认定办法(试 行)》条款,配合职改办做好本次科研业绩证明开具工作,现将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已取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原则上均需署名“四川文轩职 业学院 ”;

2.本次需开具证明的科研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完成并取 得的成果;

3.科研成果开具证明以科研处核实、备案的成果纪录为依 据,成果取得时间晚于科研处组织的最近一次备案时间不受本条款限制。

4.科研成果类型在现行的认定办法中无明确对应条款,或超 出认定范围, 由科研处提请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出具成果证明。

二、时间安排

1.2025 年6 月 19 日-6 月 23 日 需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的教职 工,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的电子档至科研处邮箱(w xxyky c@163.com);

2.2025 年 6 月 24 日-6 月 30 开展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和第二 季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3.2025  2 日-7  4 日 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第一阶段)

2025  22 日-7  25 日 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第二阶段)

三、注意事项

1.成果证明仅用于本次职称评审,未经科研处书面许可,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事项;

2.本次需要开具科研证明的老师请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联 系科研处,核对个人成果备案信息。

3.本次成果证明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老师 qq 或邮箱, 教师无需到现场开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杨芹  17396229531        办公楼 305 办公室

遂宁校区:何玉  18142560960       2 教学楼 607 办公室

科研处联系人:李云兰  18782152001(62001)

 

 

附件:科研成果证明个人信息登记表

编辑:科研处

附件1:附件 科研成果证明个人信息表登记表.xls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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