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科研处 关于开具 2025 年度上半年职称评审科研成果 证明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成果级别认定办法(试 行)》条款,配合职改办做好本次科研业绩证明开具工作,现将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已取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原则上均需署名“四川文轩职 业学院 ”;
2.本次需开具证明的科研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完成并取 得的成果;
3.科研成果开具证明以科研处核实、备案的成果纪录为依 据,成果取得时间晚于科研处组织的最近一次备案时间不受本条款限制。
4.科研成果类型在现行的认定办法中无明确对应条款,或超 出认定范围, 由科研处提请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出具成果证明。
二、时间安排
1.2025 年6 月 19 日-6 月 23 日 需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的教职 工,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的电子档至科研处邮箱(w xxyky c@163.com);
2.2025 年 6 月 24 日-6 月 30 开展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和第二 季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3.2025 年7 月 2 日-7 月 4 日 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第一阶段)
2025 年7 月 22 日-7 月 25 日 开具科研成果证明(第二阶段)
三、注意事项
1.成果证明仅用于本次职称评审,未经科研处书面许可,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事项;
2.本次需要开具科研证明的老师请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联 系科研处,核对个人成果备案信息。
3.本次成果证明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老师 qq 或邮箱, 教师无需到现场开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杨芹 17396229531 办公楼 305 办公室
遂宁校区:何玉 18142560960 2 教学楼 607 办公室
科研处联系人:李云兰 18782152001(62001)
附件:科研成果证明个人信息登记表
编辑:科研处
附件1:附件 科研成果证明个人信息表登记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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